江苏提出延长婚假10天 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28.03.2016  23:32

  中国兰州网3月28日消息 28日,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王咏红在南京作《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下简称“草案”)。修正案草案中,提出延长婚假10天,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等内容。

  28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南京召开。江苏省政府向本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草案提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草案还提出,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王咏红表示,江苏省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推行计划生育以来,全省累计少生育4000多万人。但随着人口增长状况的变化,老龄化、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劳动力资源减少、社会赡养系数提高等结构性、区域性、长期性问题开始显现。

  此外,本次草案对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内容坚持遵循宽严适度、增进家庭福祉的原则,兼顾再婚夫妻个人生育数与合计子女数,允许再婚夫妻至少可以生育一个共同子女,同时适度放宽了对病残儿童家庭生育的限制性规定。(记者 朱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