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安排部署2015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情况自查工作

24.02.2016  17:08
      近日,省厅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核查办法》、《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核查实施细则》等下发2015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情况自查通知。通知要求各工程实施单位从3月1日至3月31日,历时30天,对2015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各级天保办要严把自查质量关,督促本地区实施单位于3月31日前全面完成自查工作,切实做到数据准确、详实、图表一致、档案完整,并及时整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凡是应付检查而自查的单位,一经发现,在“四到市(县)考核中做出相应的处理。(省天保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