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受损房屋评估“就高不就低”
18.09.2015 11:06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新华社电(记者 付光宇 刘林)记者从天津滨海新区了解到,自“8·12”事故严重受损小区房地产评估工作有序开展以来,部分居民对评估工作存在一些疑问。为保证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受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和滨海新区房管局邀请,住建部房地产估价专家委员会专家王全民教授、天津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副会长张弘武教授日前就“8·12”事故后房屋受损和房地产估价相关事宜进行了解答。
据介绍,本次估价工作将按照估价规范规定的估价程序和本次估价特点积极有序地展开,估价人员要到现场进行实地查勘,摸清房屋各方面情况,广泛开展多方面调查,经过深入分析测算,才能判断或得出最终的评估结果。由于各个小区的住宅环境条件、建造时间、房屋档次、买卖交易等时间不一致,在一个小区中每栋楼房状况不同,同一栋楼的每套住房情况又有所不同,因此估价需要做大量工作,既需要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也需要相应的时间。
针对很多居民担心的所谓房价被“低评”的问题,王全民表示,爆炸事故严重受损房屋估价和抵押贷款房屋估价的原则是不同的。“由于考虑银行的贷款风险、快速变现等特点,在对抵押贷款房屋进行估价时,通常采取谨慎原则,即就低不就高原则,体现的是抵押价值;但对受损房屋进行估价时,是完全按照行业要求的原则进行评估,测算和判断的是市场价格。在本次严重受损房屋收购或修复赔偿中,最终是将评估的市场价格与居民购房合同价格,按就高原则确定具体价格。”
张弘武表示,估价师的估价行为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向天津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和有关部门反映。
此外,针对天津港“8·12”爆炸事故住院人员开展的伤残鉴定工作已经启动,因事故入院治疗已出院的人员可申报鉴定,并可获得相应补助。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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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9.2015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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