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事故受损回购房屋可由企业代为还贷

18.09.2015  12:16

  中国兰州网9月18日消息 记者18日从天津滨海新区政府获悉,本着方便业主的原则,对于天津港爆炸事故中受损房屋选择回购处置方式的,如仍有未还完的房贷,可选择由收购企业代为偿还贷款。

  根据滨海新区此前的规定,对于天津港爆炸事故中受损房屋将以一房一价为基础,按照回购、赔偿、退房三种方式处置。业主选择回购的,将按照以8月1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的市场价同居民购买住宅合同价相比的高值乘以1.3确定收购价格。

  滨海新区政府表示,在房屋被收购后,原购房贷款需由收购企业、银行、业主共同配合先还清贷款。各银行机构对因事故影响暂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暂不催收、罚息、作不良记录,允许贷款合理展期,但需业主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滨海新区受损房屋服务中心自9月9日起,面向严重受损住宅的个人授信客户,按照特定流程开具房屋受损证明。在开始服务头三天就已开具受损房屋证明39件。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拟定受损住宅收购、修缮等实施方案和操作流程,本着方便业主,解决居民实际困难,对收购的住宅有购房贷款的,如业主需要收购企业代为偿还贷款,由收购企业偿还贷款,不需业主自行筹备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