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8.05.2016 15:35
本文来源: 新华
原标题:天水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月27日,天水市纪委通过甘肃廉政网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秦州区天水镇政府干部蒲海明,天水镇庙坪村党支部书记马卫东、村主任武康太在精准扶贫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中审核不严问题。2014年6月,庙坪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过程中,蒲海明、马卫东、武康太工作不到位,入户摸底时未能准确摸清农户情况,审核把关不严,把购有车辆的6户农户纳入贫困户,违反精准扶贫相关规定。蒲海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武康太、马卫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麦积区中滩镇漆李村党支部原书记漆甲申贪污挪用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2年,漆李村虚报26户危房改造户,共套取危改资金32.5万元,漆甲申将10万元发放给近年及当年修建了新房但未申报危房改造项目的8户村民,剩余资金挪用于该村沼气建设,并将其中5.98万元据为己有。在调查期间,漆甲申抗拒组织调查,隐瞒事实真相。漆甲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秦安县莲花镇小户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国忠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2009年1月至2014年12月,王国忠在协助莲花镇政府从事农村退耕还林项目中,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1.52万元归个人使用。王国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上缴国库。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记者 李杨)
( 编辑:信江)本文来源: 新华
28.05.2016 15:35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