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选拔“三类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
天水市今年严格按照省委《关于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通过综合比选、竞争选拔的办法,择优选拔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和优秀村干部进乡镇领导班子,从源头上确保所选“三类人员”的代表性、可靠性和公认性。
在选拔过程中,该市规定每个乡镇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配备不少于1人,本乡镇没有优秀人选的,在本县区范围统筹选配。按照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优秀村干部进乡镇领导班子原则上每个县区不少于2人。优秀大学生村官进乡镇领导班子原则上每个县区掌握在3—5名,没有合适人选的也可从具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中选配。优秀村干部着重从村党组织书记中考虑,除符合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外,年龄应在48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担任村党组织书记3年以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近三年本人无信访问题反映和违纪违规行为,所在村未被确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大学生村官除符合基本的任职条件外,所任职村精准扶贫成绩显著,位居本乡镇前列;对有大学生村官经历的乡镇干部,注重在已考录为选调生或乡镇公务员,且任科员满3年的干部中择优选拔。秦安县要求在岗大学生村官必须是现任的村党支部书记。清水县规定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有“三不推”,即,虽符合资格条件,但能力平庸,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不推荐;虽有工作成绩,但人品较差、私心杂念较重的不推荐;虽品行较好,但缺乏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不推荐。
与此同时,规范选拔程序以县区为单位开展选拔工作,各县区根据实际,一般按照“三推三审”的程序进行。“三推”即:分析研判非定向民主推;乡镇党委有针对性地重点推;换届考察全额定向推。“三审”即:乡镇党委初步审;涉及单位联合审;县区委组织部全面审。
武山县采取“1344工作法”,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推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即:贯穿严肃换届纪律一条主线,强化乡镇党委初审、县直单位联审、组织部门复审三个审查,坚持差额推荐、差额面试、差额考察、差额票决四个差额,突出公开资格认定、公开面试成绩、公开考察情况、公开票决结果四个公开。(记者尤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