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老人坐公交车未及时下车 与司机争执受伤获赔偿

10.12.2015  09:49

  原标题:老人坐公交车未及时下车 与司机争执受伤获赔偿

   中国甘肃网12月10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宋芳科 通讯员 王佳) 昨日天水秦州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乘坐公交索赔案,贾某送孙女上幼儿园因行动缓慢未能下车,引发纠纷最终被公交车司机殴打致伤。对此法院一审判决天水某公交公司赔偿贾某各项损失8000余元,打人司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4年12月的一天,贾某带孙女乘坐天水某公交公司司机朱某驾驶的公交车前往某幼儿园,车到站时,因贾某年老行动缓慢,未及时到达下车门处,司机朱某也未按站停车。贾某遂与朱某发生争吵,争吵期间贾某向朱某吐口水,朱某停车后抓住贾某衣领将其头部撞向车内铁质扶手,并将贾某由车上拖拽到车下致使贾某受伤。

  经医院进行治疗,贾某被诊断为:1.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2.多发软组织挫伤;3.胸腰段椎体骨质增生。2015年3月,公安机关对朱某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原告贾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行为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就赔偿问题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贾某终将朱某及其所属的天水某公交公司起诉至法院。

  经审理,天水秦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天水某公交公司赔偿原告贾某各项损失8000余元,司机朱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记者昨日获悉,该案宣判后原被告均服判,且被告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