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检察机关提起六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15年9月,甘肃省检察院正式确定天水为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之一,天水市检察院及时制定了《天水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了全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在全市开展试点工作。一年多,通过探索建立民行与相关业务部门之间以及检察机关与法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走访行政职能部门、查阅行政处罚案件材料、群众举报等方式,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5件。针对行政机关的回复整改情况,对经过诉前程序之后行政机关仍然怠于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然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张家川县检察院、秦安县检察院针对辖区内占用河道非法采砂造成河道严重破坏,国家矿产资源的大量流失等问题,分别向张家川县水务局、秦安县水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虽采取一定措施进行整改,但在检察机关回访调查中发现,部分采砂场仍然在生产作业,生产设备、铲车、运砂车辆停放在河道内,且未对河道、沙坑进行机械回填、恢复原貌,亦未对河道内的砂石进行清理,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依然受到破坏,事实上行政监管形同虚设,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持续遭受侵害的状态。张家川县检察院、秦安县检察院分别于2016年11月10日、12月23日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滩歌镇政府怠于履行环境卫生监管职责,造成白马河内各类垃圾堆积如山,桥下涵洞部分堵塞,河流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漆家庄桥下垃圾场,垃圾布满河床,导致河流冲刷垃圾流入山丹河,最终也汇入渭河,严重污染了渭河水质。武山县检察院于2016年7月向滩歌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禁止向河道倾倒垃圾,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对堆放在河道的垃圾予以清理,改善河道和村道、河渠周边生态环境。滩歌镇人民政府回复称,已采取措施督促和整改环境污染现状。武山县检察院核实发现,上述问题经滩歌镇政府一段时间的集中治理有所改善,但该镇政府并未坚持依法行政,垃圾堆放等环境污染问题又恢复原状,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仍处于被侵害状态。武山县检察院于2016年12月8日向秦州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截止目前,天水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分别为:张家川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行为不履行监管职责案、武山县滩歌镇政府不履行辖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职责案、清水县国土资源局对农用地采砂行为不履行监管职责案、秦安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行为不履行监管职责案、天水市国土资源局麦积分局对农用地采砂行为不履行监管职责案、天水市国土资源局秦州分局对占用集体土地开办企业的行为不履行监管职责案。其中,武山县滩歌镇政府不履行辖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职责案, 已于2016年12月27日在秦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