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检察官刘俊杰当选为第五届奉献天水•十大人物

17.02.2015  14:51

        “你是一个重病在身的病人,可你更是一座丰碑,刻着肝胆相照明日月,铁面无私亦有情。你曾说,只有尽心、尽责、尽力地工作,才能无愧于共产党员和检察官这两个称号。你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践行的。”这是在2月12日晚上,“建行杯”第五届奉献天水•十大人物颁奖盛典上评委会给秦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俊杰的颁奖词。
        据了解,刘俊杰工作20多年来,曾在乡政府、检察院、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岗位上工作,始终能够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工作业绩突出。他先后带领办案组成功办理了秦安县信用联社原领导班子成员贪污案件等一大批案件;多方沟通调解,促成了多起故意伤害案的刑事和解,挽救了失足青少年10多名;亲自加班加点整理了7000多册档案资料,使档案室顺利晋级省一级,分管精神文明工作被评定为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主编了12万字的《秦安县检察志》,撰写的20多篇调研文章、200多篇新闻稿件被《检察日报》、《天水日报》等媒体刊用。尤其是2014年2月被诊断为肺癌晚期后,他仍然坚持完成了手头的工作。在病魔面前,他无所畏惧,坦然面对,病情稍有好转就又以满腔热情投入到了工作中。
        刘俊杰同志多次被市委、市政府,省、市、县检察系统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2011、2012连续两年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2012年4月被甘肃省检察院授予“十佳业务能手”荣誉称号;2014年1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2015年1月被秦安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省检察院、天水市委先后发文号召全省检察干警和全市党员干部向刘俊杰同志学习。他的事迹被《甘肃日报》、《甘肃法制报》、《天水日报》、《中国甘肃网》、《每日甘肃网》、天水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在甘肃省检察机关和天水市各单位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后,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共鸣。当天,在颁奖典礼上,在坐的500多名观众也被刘俊杰感人肺腑的故事所感染,会场不时响起阵阵热烈掌声。有媒体这样评价他:“意志坚强的人,有时可以与病魔同行。怀有信念的人,即使在生死边缘,也能舞动人生。你不断地超越自己,迸发出生命灿烂的光芒。
        据悉,此次活动是由天水市委宣传部和文明办联合主办的,刘俊杰经过票数统计和评委会评选,最终当选。当天,市委副书记、政协主席宋尚有给刘俊杰颁发了第五届“奉献天水”十大人物奖杯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