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查处一起违法举报案

22.07.2015  11:52

  近日,天水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李保德与王进生自然人之间转让秦安县惠圆宾馆涉税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
  由于此案涉及买卖双方个人,不像一般的企业有账可查,房产实际交易价格难以确定,搜集证据资料比较困难,天水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稽查工作,制定稽查方案,指派专人对此案件进行了详尽的检查。由于出售不动产的坐落地在秦安县,检查人员首先在县区征收分局调阅了当时出售惠园宾馆开具发票时提供的房产交易协议和房产交易评估报告等一些纳税方面的资料,再到县房管局查阅了当时办理房产证时所提供的资料,通过外围调查取证后,便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约谈,最终确定此次房产的实际交易价格为9000000元,但李保德只开具了5956163元的发票,存在少申报缴纳税款的行为。
  经检查,共查处双方当事人少缴税(费)款484025.51元,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少缴纳的税费加收滞纳金87112.74元,并处以0.5倍的罚款237447.01元,双方当事人已按规定期限对查处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808585.56元全部解缴入库。
  通过对该案件检查过程中各环节的总结和归纳,在房地产销售火热的背景下,税务机关应加强二手房交易信息的真实性,最大限度地遏制造假空间,减少国家税款的流失;并应联合多方力量,加大对房地产交易偷税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大力曝光稽查典型案例,教育规范纳税人,引导社会公众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
 

(省地税局稽查局、天水市地税局稽查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