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无证酒驾肇事逃逸 致人死亡领刑五年半

14.10.2015  16:05

  中国兰州网10月14日消息 无证且醉酒的胡某,借他人身份证及驾驶证后租车上路,结果在秦州区藉河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双桥路口时,与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二人当场死亡。9月25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015年5月29日23时许,胡某醉酒、无证驾驶其借用王某身份证及驾驶证在天水途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借的小型轿车,沿秦州区藉河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双桥路口时,与刘某某驾驶的同向行驶的两轮摩托车(后乘严某某)发生碰撞,致刘某某、严某某二人当场死亡。后胡某继续驾车行驶至天水市中医院门前时与道路中央隔离带发生碰撞后翻车,并弃车逃离现场。次日零时50分许,胡某来到事故现场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在中医院门前翻车的事实,听现场办案交警说其驾车在双桥路口碰撞了摩托车致二人死亡的事情后,表示认罪。案发后,被告人胡某家属为死者家属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

  秦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违反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法规,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二人死亡,且为逃避法律责任逃离现场,后又发生翻车事故,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