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开展廉政谈话

23.07.2015  18:08
   

日前,天水市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科室的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学习和传达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认真听取各科室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27条”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汇报。

市工商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出台了《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明确了党组承担的13项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承担的5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承担的4项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的8项监督责任。《办法》规定,市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的科室负责人每半年要开展一次廉政谈话,传达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听取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参加廉政谈话的科室负责人一致认为,这次廉政谈话有力地指导和帮助了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表示将认真贯彻谈话要求,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