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18.09.2014  18:30

   中国甘肃网9月18日讯  据甘肃法制报报道(记者 王刚)近日,天水市政府印发《天水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办法》的公布实施,将有力地推动全市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处罚权的正确行使。

  《办法》共18条,主要包括制定目的、依据、备案程序和时限、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相关职责及备案审查人员的责任等9部分内容。

  《办法》规定了需要备案的行政处罚案件范围: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作出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0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依法从重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