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院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力度

11.02.2020  17:08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天水市院及时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6项措施对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月3日,天水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发魁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听取了与会人员关于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通过了《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从实从细制定了19条工作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张发魁结合天水检察工作实际,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体检察干警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并认真学习省检察院“致全省检察干警的倡议书”,务必将倡议书中的七项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二要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院领导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依次轮流带班并做好带班期间疫情及检察政务等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及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认真做好情况登记及交接班工作。三要扎实做好机关防控工作。认真做好单位消毒工作,对各楼层、电梯、值班车辆、值班室每日进行消毒。在二楼大厅设立体温测量点,所有进入机关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所有干警进出务必佩戴口罩,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春节期间外出,乘坐火车、飞机、客车等交通工具返回天水干警,应主动居家隔离14天并做好自我检测,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尽快到定点医院就诊,隔离期满后及时报告。四要做到检察业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刑事案件要严格按照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办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暂时关闭,群众反映诉求通过来信、网络、电话(12309)等方式进行;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疫情防控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五要加强对干警的防疫知识教育引导。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向全体干警推送防疫相关知识,提高干警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教育引导干警正确对待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政治部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坚决禁止检察人员传播、转发未经国家权威部门授权发布的疫情消息及防控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