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院召开向刘俊杰同志学习动员大会

15.01.2015  21:58

      为更好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发挥典型带头、示范引领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检察工作。1月12日下午, 天水市院在秦安县检察院召开了向刘俊杰同志学习动员大会暨授奖仪式。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学军,省院宣传处处长王瑞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卫东、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明达;市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喜,常务副检察长戴金旺,政治部主任高学斌;秦安县委以及秦安县各单位代表,各区县院检察长、政工科长和干警代表50多人参加了动员大会。

        据了解,刘俊杰同志从检15年来,无论在那个岗位,他都能踏实敬业,认真负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尤其是担任秦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以来,能严格要求,敢于担当,工作中率先垂范,业绩突出。先后带领办案组成功办理了秦安县信用联社原领导班子成员贪污案件等一大批案件;多方沟通调解,促成了多起故意伤害案的刑事和解,挽救了失足青少年10多名;亲自加班加点整理了7000多册档案资料,使档案室顺利晋级省一级;主编了12万字的《秦安县检察志》,撰写的20多篇调研文章、200多篇新闻稿件被《检察日报》等媒体刊用。尤其是2014年2月被诊断为肺癌晚期后,他仍然坚持完成了手头的工作,安排好其他工作事宜,在家人和同事的一再劝说下,才开始进行治疗。在病魔面前,他无所畏惧,坦然面对,病情稍有好转就又以满腔热情投入到了工作中。刘俊杰同志多次被市委、市政府,省、市、县检察系统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11、2012连续两年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2012年4月被甘肃省检察院授予“十佳业务能手”荣誉称号。2014年1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会上,王瑞成处长、陈明达副书记分别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刘俊杰同志的记功决定和天水市政法系统《向刘俊杰同志学习的决定》,张学军主任给一等功臣刘俊杰同志颁发了证书、佩戴了证章。

      张喜检察长指出,刘俊杰同志工作、生活在我们身边,他的事迹具有很强的感染力、说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获得的成绩天水检察干警有目共睹,是我们天水检察系统的楷模和每一名干警学习的榜样。我们一是要大力学习和弘扬先进典型宝贵精神,全面掀起学习热潮;二是要坚持典型引路,全面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创新发展;三是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通过学先进争先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推动检察事业发展。
        赵卫东书记对刘俊杰同志无私奉献的精神、扎实肯干的作风、开拓进取的风貌给予了高度赞扬和肯定,对开展好向刘俊杰同志学习的活动和更好的促进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殷切的厚望。
        会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学习动员会议正处年度总结时,很及时也很有必要,要以此为契机,总结剖析自身在工作学习中存在的不足,正视自己与先进之间存在的差距, 以刘俊杰同志为榜样,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旺盛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奋发有为,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检察工作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