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环境综合整治第一督查组检查督导市质监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0月10日,由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毛建民政委带队的该市环境综合整治第一督查组到天水市质监局就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与相关科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座谈等多种方式,详细了解天水市质监局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党组书记、局长王宏玮,副局长贾禄国,相关科室及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天水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玮就质监部门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向督导组做了专题汇报。汇报指出,按照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天水市质监局提前部署,筹集资金25万元购置检验设备、开展检验人员培训等基础性工作,并及时下达《2015年煤炭产品质量专项抽查计划》和《2015年煤炭产品质量专项抽查计划》,严格按照抽样方法、检验标准、检验程序对天水市秦州、麦积两区煤炭销售企业和用煤大户开展煤炭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截止目前,共出动抽样人员128人次,在秦州、麦积两区抽取的60批次煤炭样品在“国庆”节前已全部完成检验,检验结果中灰分(Ad)最高值18%,全硫(St,d) 最高值0.7%,均符合大气污染防治的硫份低于0.7%、灰分低于20%”要求范围。同时,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东部分中心还承担了各县区及相关部门送检的95批次煤炭样品检验任务。
督导组对天水市质监局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所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天水市质监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同时,督查组对下阶段防治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是天水市人民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要根据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按照职责划分,配合有关单位加强煤炭经销和使用单位的管理;二要建立完善质量抽查检验制度,不断增强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保证产品质量,确保使用安全、放心的产品;三要严格按照《天水市质监局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抓好各项措施落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稳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