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21.07.2015  12:26

按照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要求,天水市紧密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步骤要求及重点任务开展了环保大检查工作,目前,大检查工作全面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交办整改任务。结合刘省长以及部、省指出的环保问题,天水市组织专人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共查摆出全市在环保工作中存在的6个共性问题,各县区存在的25个个性问题和市直各部门62项环保工作任务,列出了整改任务清单,建立了工作台账。市政府及时召开全市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专题会议,向7个县区和9个相关部门交办了整改任务;市政府督查室向各县区、开发区以及有关部门下发了督办通知,明确了整改时限要求,靠实了工作责任。同时,进一步扩大企业范围,将工业园区企业、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医疗单位等重点行业、单位纳入检查范围,要求其对照规范,认真自查整改环保问题。全市共有246家企业开展了环保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所有企业共查处环保问题469个,已完成整改395个,整改完成率达到84%。

二是强化督查指导,确保整改到位。市政府督查室将环保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列为2015年市政府督办的第一项重点工作,先后组织环保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五轮全面督查,对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环保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环保局先后五次下发督查通报、一次下发全市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交办清单,并将督查通报同步寄送各县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有力的促进了环保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对可能存在环境隐患和环保问题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进行了全面排查,下发了整改通知,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扎实开展了环保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同时,严格环境执法,对发现的情节较轻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其进行了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关闭“土小”企业等落后产能24家,查封11家。行政处罚立案45起,结案40起,处罚金额188.38万元。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天水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环保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环境风险降低。通过开展环保大检查,使我市环保工作长久堆积的一些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存在的环境风险得到大大降低,切实维护了全市环境安全和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是执法人员得到充分锻炼,环境执法能力提升。在环保大检查中,开展了督查、暗访及违法案件的查处、违法案件行政听证等一系列高强度的执法活动,在执法实践中充分运用了《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中规定的查封、扣押、按日计罚、停产限产等措施,使执法人员得到了充分的锻炼,能力素质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为以后开展执法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部门联动得到加强,环保单打独斗局面初步改善。在环保大检查中,市政府将环保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按照职责全部分解到各相关部门,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将压力层层分解,充分调动了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在省政府及省环保厅历次督查中,使相关部门参与其中,部门联动合作的意识较以往明显加强,环保系统单打独斗的局面得到了初步改善。

四是企业主体意识得到加强,违法行为减少。企业是环境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只有提高企业环保意识,落实企业环保责任,才能更好的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通过开展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一系列宣传,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相关企业违法行为,形成了有效的震慑,使全市企业负责人及员工的环保意识得到了较大提高,环保违法行为大大减少,环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良性发展的渠道。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后督查并结合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综合督查指出的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环保大检查工作成果,认真整改环保问题和企业存在的问题,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严惩,对工作落实不力甚至渎职失职的人和事坚决进行问责,确保全市各级政府、各监管部门、各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天水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