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标本兼治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2017年,天水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气十条”和省上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健全长效机制,强化项目治污,严格执法问责,有效推动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摸清污染根源,全面实行目标管理。为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的放矢,实现精准治污,市政府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各类大气污染源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按照行业归口,坚持点面共治,逐项确定了治理措施,与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下发了责任清单,靠实了工作责任。特别是为了加强冬春季节空气质量管控,市政府专门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2017-2018年大气污染“冬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2017年11月至次年2月期间空气质量各项指标的控制目标和主要任务,促进“冬防”措施有效落实。
二、坚持标本兼治,大力实施“冬病夏治”。针对天水空气质量冬春季差、夏秋季好的明显特征,坚持大气污染防治既要治标更要治本的方针,组织各级各部门抢抓夏秋黄金时段,建立了清洁能源推广使用管理、煤炭市场管理、建筑渣土综合管理、“土小”企业清理取缔、城市环境综合管理、餐饮业油烟治理等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实施了燃煤锅炉整治、低空面源和散煤治理等一大批“冬病夏治”项目,为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全市共淘汰治理燃煤锅炉550台,其中秦州、麦积两区建成区276台治理任务基本完成,实现“清零”。秦州、麦积、甘谷、武山、清水、秦安等六个县区的7个煤炭一级市场已经建成投运,张家川县正在加快建设。全市新建燃气管网73.86公里,新增居民用户40786户,非居民27户。各县区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对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城郊区域8000多户居民的土炕、土灶、小火炉进行了清洁能源改造,减少了燃煤散烧污染。秦州、麦积两区新增或更换清洁能源公交车284辆,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51.8%。全市取缔关停小砖瓦、小石灰等“土小企业”306家。秦州区餐饮门店清洁能源使用率和油烟处理设施安装率达到95%以上,麦积区达到90%以上,五县达到75%以上。超额完成老旧车和黄标车年度淘汰任务。市政府下达1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每辆车补助2000元的方式,已完成320多辆渣土车防护盖板安装任务,有效控制了渣土遗洒问题。
三、紧盯重点时段,全力开展冬季防控。我市把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了《天水市2017-2018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业企业排放、道路和建筑施工扬尘、燃煤锅炉、煤炭质量、渣土运输、垃圾和秸秆焚烧以及机动车尾气等各个领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为确保“冬防”措施落实到位,市大气办制定出台了《天水市2017年大气污染“冬防”攻坚行动督查方案》《天水市2017年大气污染“冬防”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从全市环保系统抽调了100名执法人员组成强化督查组,从11月中旬至“冬防”结束分批对各县区开展循环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立即督促解决,需要时间的现场交办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目前已开展六批督察,累计检查巡查点位630个,发现问题385个,现场督促整改159个,向责任单位交办226个,已完成整改167个。同时,广泛动员群众力量,向全体市民发出了“倡导绿色生活,减少空气污染”的倡议书,向全市青少年发放3万份防治雾霾小手册,动员全社会力量打一场人民防污战役,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四、强化执法问责,压实大气治理责任。坚持对涉气违法行为零容忍,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执法检查行动,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地生根。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天水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8月份组织四个督察组对县区大气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督促县区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组织各县区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对各县区燃煤锅炉整治、煤炭市场管理、扬尘管控、“三改一补”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开展了交叉执法检查,交办了存在问题,既推动了工作,又锻炼了队伍。同时,从严查处涉气违法行为,2017年,全市共立案查处涉气违法案件189件,罚款110.7万元,其中查封169件,移送拘留2件。为进一步靠实各级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两次、市大气办先后三次、市环保局先后六次对有关县区和市直部门进行约谈,传导压力,靠实责任。市大气办先后三次向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县区党委、政府移送大气问题线索8个。通过严厉的执法问责,有力地推动了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冬防”措施的落实。
五、实行领导带头,积极推行网格管理。始终把网格化监管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有效措施,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城市管理及环境监管网格化的通知》,将城区每个网格由市领导带头包抓,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市领导全部对包抓网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为进一步督促各基层网格落实监管责任,市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聘请了一批环保网格监督员,分片督查各基层网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大气办专门设立环保网格监督员微信群,既能及时掌握网格监督员工作情况,又能第一时间交办工作任务,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
六、加强技术防控,保障提升人防成效。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进入新常态,以往的“人防”战术已不能适应新发展需要,因此,我市及早谋划了一批“技防”项目。为提升对生态环境的监测监管水平,启动了“智慧环保”项目,以大数据平台为基础,对现有多套环境监测和管理系统进行整合,集成实时监测、全面监控、GIS展示、高效指挥、“一源一档”等多项功能,通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和统计分析,为污染源日常管控和环境质量预警决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目前,“智慧环保”可研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式立项,即将启动实施。为加强空气质量的监测,正在积极实施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系统,在街道、社区、主要道路安装23套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在城区进出口安装3套冒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为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管理,督促全市15家建筑施工工地积极安装PM 10 自动监测设备,限定控制浓度,对未达到控制浓度的工地依法实施停工整改。同时,市大气办专门采购了1架无人机,利用无人机对城区及周边乡镇“四烧”问题以及工业企业排污等情况进行航拍巡查,及时发现并查处污染大气行为,进一步提高了大气污染防治监管的效率和覆盖面。通过人防技防结合,不断提升大气污染防控水平,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通过努力,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05天,占监测有效天数的84.3%,较上年同期增加2天;六项指标全部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PM 10 、PM 2.5 浓度均值分别为72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分别下降7.7%、19%。四月份以后,随着“冬病夏治”成效不断显现,空气质量持续好转,4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2天, PM10、PM2.5较2016年同期由增幅30%以上转变为降幅;特别供暖期空气质量改善十分明显,11月10日至12月31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较2016年同期增加19天,PM10、PM2.5浓度均值同比下降均超过27%以上。(天水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