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探索分片联合交叉办案模式纪实

18.04.2015  12:21

  原标题:强化办案力量突出执纪威力

  ——天水市探索分片联合交叉办案模式纪实

  记者 牛彦君

  真抓真管、严抓严管,是对纪检办案队伍的要求。

  办案就要得罪人,这需要无所畏惧的精神。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过程中,天水市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其中分片联合交叉办案的模式符合基层实际,发挥出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当地群众的赞誉,也得到了中纪委、省纪委的好评。

  2012年,麦积区纪委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要求,健全了全区17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的纪委(纪工委)、纪检监察室组织机构,在每个乡镇街道办配备一名纪检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一名专职纪检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和两名纪检专干,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的人员力量得到了明显加强。

  当前,反映农村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较为突出。近两年来,天水市反映农村干部的信件占信访量的27%,查处的村干部占查处案件数的41%,加大基层办案力度很有必要。而现实中乡镇纪委“人手不够不能办案、能力不足不会办案、碍于情面不愿办案”的问题日益凸显。

  “从客观上看,各乡镇辖区条件差异较大,每个乡镇均设3名专职纪检干部的办案力量,显得极不平衡;新配备的纪检干部年龄普遍较轻,学历较高,但工作经历较浅。从主观上讲,乡镇街道纪检干部工作圈小,与绝大多数被调查对象比较熟悉,难免会存在人情干扰。”麦积区委书记张智明说,去年年初,针对这一问题,麦积区在办案机制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对查办涉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采取抽调发案地乡镇以外的一个或几个乡镇的纪检干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由发案地所在乡镇纪委配合,由区纪委派一名有经验、能力强的办案人员进行指导协调,调查结果直接对区纪委负责。

  这样一来,办案人员放下了思想包袱,积极主动参与办案了。这种联合交叉办案的模式,减少和避免了因本地办案关系因素、感情因素的干扰,保证了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能够查深、查透。

  2014年初,麦积区纪委转交甘泉镇纪委查办一件反映村干部的案件,由于当时镇纪委正在办理另一件信访件,人员力量不足,致使信访件转办后调查工作进展缓慢,引起群众多种猜疑,一度引发群众越级信访。针对这种情况,区纪委抽调信访案件较少的其他乡镇纪检干部重新组成调查组,由区纪委派办案人员进行指导督办,随即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由于办案力量组织得力,办案人员优势互补,仅10天左右,群众反映的问题就全部查清,尤某等4名村干部因涉嫌贪污草原禁牧补助资金问题,被区纪委立案查处并移送检察机关。该案成功查处的关键,在于办案力量的合理有效整合。

  2014年8月,在初步尝试探索的基础上,麦积区纪委制定出台了《分片联合交叉查办案件暂行办法》及《实施方案》,将分片联合交叉办案的模式制度化、规范化。分片联合交叉办案遵循现有人员管理体制,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平时片区内各自负责本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遇到需要进行联合交叉查办的案件时,经上级纪委批准后,进行集中办公、联合办案。

  “这一办案模式还对办案人员实行责任倒查机制,谁办错了,还要追究谁的责任。”一位在一线办案的纪检人员告诉记者,由于代表着上级纪委办案,谁都不敢跑风漏气,乱打招呼了。

  他说,乡镇街道纪检干部平时参与办案少,业务生疏,难以胜任办案工作。在异地交叉办案中,上级纪委派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对案件查办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和指导,给基层纪检干部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实践机会,让他们在学中干、干中学,业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分片联合交叉办案机制的推行,切实调动了各乡镇街道纪检组织查办案件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整合了办案力量,减少了办案阻力和干扰,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去年以来,麦积区纪委共初核违纪案件53件,较上年度增长60.6%;立案31件,较上年度增长19.23%;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人,移送司法机关2案5人。其中采取分片联合交叉办案模式初核20件,占本年度的37.7%;立案16件,占本年度的51.6%;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

  通过联合交叉办案,区纪委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加强了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对办案工作薄弱的乡镇纪委“开小灶”,使其尽快赶上;对案件线索较多的乡镇“开快车”,使其不断提高办案效率。

  “但凡联合交叉查办的案子,都是上级纪委牵头,这样就强化了办案力量、突出了执纪的严肃性,强化了威慑力量。”天水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美华说。

  这一办案模式迅速在全市推广开来。据统计,2014年,天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违纪线索608件,立案212件,结案16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8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0人。同时,为9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