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工商局格式条款步入规范化

09.12.2016  19:06
   

今年4月起,天水市工商局深入开展格式条款监管工作,着力解决“霸王条款”问题,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共检查市场主体98家,检查合同153份,发现问题条款23条;共约谈相关企业30次,其中公用事业行业企业17次,旅游行业企业8次,其他行业企业5次;发出行政建议书23份,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

认真梳理不公平格式条款。由各县区局组织基层工商所对辖区重点行业企业全面调查摸底,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收集汇总合同格式条款文本,逐条确认是否存在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问题条款。

积极做好规范监管工作。工商执法人员重点针对经营者利用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类合同和旅游类合同中的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规范整治。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条款,按照“行政指导为先、先纠后罚、以纠为主”的工作原则,通过召开行政约谈会,指导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扎实开展合同备案工作。工商执法人员从旅游、银行、电信等重点行业入手,对其张贴或印制的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交单据等格式条款内容合同格式条款开展检查和收集备案。

      今年以来,天水市工商局把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变事后介入为事前指导,前移消费维权关口,依托各县区局以及基层工商所(分局)的力量,大力推广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制定的各类合同示范文本20种,累计推广使用9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