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工商局“接、放、管、扶”四措并举培育发展新动能

19.06.2015  19:39

天水市工商局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商事制度改革统揽全局,主动简政放权,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在职能划转和体制调整的背景下,保障了各项改革举措的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

接——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各级政府明令取消的审批事项,不折不扣地放给市场、放给社会。二是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法律明确的5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对已明确由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的134项审批事项,一律不作为公司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坚决杜绝变相审批、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积极为企业发展清除限制和障碍,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目前,市工商局只保留7项审批事项。

放——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一是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先手棋”和“突破口”,积极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在认真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按照省、市政府工作部署,于6月1日起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进一步从根本上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简政放权等改革清障搭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县区相继颁发了加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全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与全省同步正式实施,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全覆盖,并将按国家和省上部署后实现“一照一码”。二是坚持“能放必放、重心下移、就近管理、方便办事”的原则,从促进创业的角度出发,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优化登记方式,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确保改革政策落地生根。

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在放活微观市场主体、落实“宽进”的同时,把“严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模式,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信用监管。依托《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企业信息公示力度,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进一步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责任,努力构建信用监管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二是加大抽查力度。认真实施《甘肃省市场主体抽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将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抽查有机结合起来,以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为核心、以投诉举报为补充,增强监管的“靶向性”,约束执法人员行为,减少权力寻租空间,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扶——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是落实好国家和省市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放宽准入限制,允许“一址多照”,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确保小微企业能够便利地享受到各项政策。二是积极推进“个转企”工作。充分挖掘蕴藏在个体工商户中的良好潜力,坚持市场主导、主体自愿原则,遵循市场规律,结合产业特点和市场主体实际情况,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对产值和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加快促进转型;对有一定实力但对转企有顾虑的个体工商户,积极引导扶持;对规模较小但成长性良好的个体工商户,加强培育。三是优化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为“个转企”提供“无障碍通道”服务,确保转型之路畅通无阻。截至今年6月初,全市“个转企”已达11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