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加强土地流转档案管理

23.03.2015  12:52

  2014年以来,天水市农业部门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合作社等通过转让、互换、出租、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农村土地流转,新增农村土地流转面积8.2万亩,使全市土地总流式转面积达到82.8万亩。

  根据这一形势,市档案部门立即着手开展土地流转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一是印发文件提出建立县(区)、乡(镇)、村三级土地经营权流转档案,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做好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备案、归档等工作,对目前已流转的土地,流转手续不全的尽快补全;对合同条款不清、标的显失公平的流转合同,通过说服引导、利益平衡的办法引导双方签订新合同,并及时做好备案、登记和归档工作的要求。二是确定集中流转30-100亩的,资料由各乡镇存档,报县流转中心备案;集中流转100亩以上的,乡镇存档后,全套资料备份报县级流转中心存档。三是开展土地流转建档试点工作,确定以秦州区皂郊针徐家店村、高家庄村、杨集村、麦积区农业局经管站、甘谷县六峰针等五个单位为首批试点单位至目前 共收集建立档案3705件,为进一步扩大范围开展土地流转建八种累了经验,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