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制定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27.10.2016  07:3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明确监管任务,提高执法效能,推动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天水市政府制定了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市政府、县区政府、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建立健全三级管理、三级网格的环境监管体系。在全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有效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天水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