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出台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11.08.2016  18:16

近日,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16〕90号(全文附后)。海绵城市即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方案 指出, 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最大限度地降低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实现75%的雨水就地消纳利用目标。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有效解决雨污水混流,消除城市洪涝灾害等问题,努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天水”。

其中,通过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达标建设,将加强对城市河道、坑塘、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整治恢复,加快天水市区渭河、藉河长50公里的蓄水湿地生态长廊和南北两山长50公里绿化生态长廊建设,加快恢复被侵占、覆盖的城市河道。加强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开展全域河道治理,加快完成市区吕二沟、龙王沟、罗家沟及渭河、藉河、颍川河、东柯河等重点流域河道截污和生态修复,充分发挥河道生态系统对雨水的积蓄、过滤、净化功能,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确保到2017年年底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天水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