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三项措施提高兜底保障水平

27.12.2017  00:11

    天水市民政局坚持把助力精准扶贫脱贫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主攻方向,以“兜底脱贫一批”为抓手,强化工作措施,狠抓政策落实,精准认定对象,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兜底保障能力。

    一、加强规范管理,精准认定对象

    结合落实“提高农村低保指导标准和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为民办实事任务和开展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认定工作,指导各县区民政部门、乡镇政府在分层次对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申请受理、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困难状况评估、审核公示、抽查审批程序的基础上,集中利用3个月时间,采取“逐村过、逐户核”的方式,重新对所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核查,精准认定对象、合理确定类别,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清退出去,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保障进来,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1-11月,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10668 户、382060 人(其中一类对象13355户、33559人,二类对象25059户、83113人,三类对象39812户、145025人,四类对象32343户、120363人),累计发放低保金63239.43万元。

    二、加大督查力度,提升工作水平

    始终把开展调研督查作为规范农村低保制度管理、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监督管理的同时,建立民政重点任务蹲点督查机制,实行局机关县级领导包抓制度,分别于5、7、9月份组成三个工作组,由县级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深入乡镇和村组,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现场督办等方式开展蹲点调研,全面掌握了解农村低保管理运行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查找基层低保制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心梳理,列出清单,通过备忘录形式下发督办通知,指导各县区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健全完善保障措施,按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有效解决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审核程序不规范、保障对象不精准等问题,农村低保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分清保障类别,夯实兜底基础

    督促指导各县区在加强低保信息应用系统更新、及时将相关数据导入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全面完成对接任务的同时,将一、二类农村低保对象标注为“兜底型”和“支出型”两个类别,进一步明确兜底保障数据。截至目前,全市有一、二类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50414户、128507人。其中:农村低保兜底对象30844户、90697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9332户、21997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18407户、59103人,无法依靠产业扶贫和就业帮助脱贫家庭3105户、9597人);因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或供养大中专学生导致生活困难的出型保障对象7184户、24603人;农村特困供养兜底保障对象12386户、1320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