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八千余居民获大病保险补偿
09.08.2015 11:09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天水市自今年初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以来,至目前共有8236人得到2847.24万元的大病保险补偿,有效减轻了个人医疗负担。
《天水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试行方案》规定,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按照“统一筹资标准、统一报销比例、统一实施方案”原则,享受平等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和服务。省级财政部门依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统筹地区当年参保(合)人数,按照筹资标准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中划转至省级财政大病保险资金账户,实行专账管理。平安养老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负责天水市大病保险的补偿服务和资金管理工作。同时,平安保险天水支公司在全市设置15个大病医保服务窗口,为参保居民提供了一站式便捷服务。
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新农合系统内符合大病报销11076人,应报销金额3349.40万元,截至目前已支付8236人,支付金额2847.24万元。(记者牛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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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2015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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