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水管”是物业集团化“并发症”

19.10.2014  14:18

  南宁市枫林路一小区的物业公司,更换一条水管花5.7万元,事先未告知业主,遭到质疑。南国早报记者调查发现,南宁一些无业委会的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在维护公共设施时,基本是想找谁就找谁、想花多少就花多少、是否事先告知业主要看心情。(10月18日《南国早报》)

  一条水管,何以天价更换?面对业主的质疑,物业公司用晒账本的方式予以澄清。言下之意就是,更换水管,涉及管沟挖土、拆除花岗岩地面等15个项目,是个复杂工程,花费5.7万元合情合理。但尽管账目笔笔有踪,业主也在其中挑出了很多“”。譬如,草坪市场价是11元左右,为何更换费用高的离谱,竟达到28.5元;大理石板为何不重复利用?

  更让人无语的是,如此一项涉及32户业主切身利益的工程,竟没有请第三方核算。也就是说,如何更换、怎么更换、找谁更换,是物业公司的一言堂。09年出台的《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工程造价超过一万元时,要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企业进行核算,公示无异议后才能施工。”显然,物业公司不引入第三方核算涉嫌违规。

  其实,“天价水管”折射出物业公司管理体制的弊端。如今物业管理已走上规模化、集团化发展的道路。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表面看,物业公司以业主利益马首是瞻。但实际上,却看总公司眼色行事。以“天价水管”的报价为例,“施工前后,都是总公司的领导与施工企业协商,最后确定费用”,一下子就“强奸”了业主的权利。可如此一来,业主的权益如何维护?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业主拒交物业费事件。比如,广西灵山乐城丽苑小区,共198户业主,竟然有127户欠缴物业费。为何业主频频欠费?物业公司应该首先反思自己的服务方式。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试想,小区频曝“天价水管”、电梯显示屏3万多元等天价采购,业主怎能愿意乖乖送上物业费?

  对物业公司而言,更该反思的是,在物业管理规模化、集团化之后,总公司何以成为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梗塞”?因此,马上理顺管理,让物业公司在服务上保持“小快灵”,是必须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