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交警各大队车管所可办理油改气业务

23.01.2015  13:09

  为深入推进公安车管便民服务举措,简化“油改气”车辆信息备案业务办理流程,切实方便群众,并从源头上缓解城区道路通行压力,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从1月23日起,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将“油改气”车辆查验和信息备案业务分别下放至各安检机构、各大队车管所。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提醒广大车主,从23日起,市民可以就近原则前往辖区各大队车管所办理油改气业务。

  记者了解到,经初步统计,全市目前完成“油改气”机动车近8万辆,支队车管所周六“油改气”业务受理专场日均承办能力仅为300余笔。由于申请办理“油改气”信息备案业务量大,为了缩短“油改气”信息备案业务办理时间,方便市民就近办理,从1月23日起,除了兰州市车管所每周六专场集中受理“油改气”资料审核、备案签注业务申请之外,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可就近在各大队车管所办理“油改气”信息备案业务。

  “油改气”信息备案业务办理权限下放后,具体流程为:申请“油改气”信息备案业务车辆,在具有资质的“油改气”改装企业完成改装后,可就近前往任意一家安检机构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并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单》,同时,由安检机构查验员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查验,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完成后机动车所有人只需持相关资料即可前往辖区大队车管所直接办理“油改气”信息备案业务。也就是说,东岗交警大队、城关交警大队等车管所同样可以受理油改气资料备份的相关业务,市民可以采用就近原则进行办理。

  记者同时了解到,如申请“油改气”信息备案业务车辆到达年检时限的,可在通过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后要求安检机构无条件出具两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单》;已完成安全技术性能检测但未进行车辆查验的“油改气”车辆,由所办安检机构无条件进行免费查验,并按规定出具《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以便车主前往支队及各大队车管所办理“油改气”业务备案签注。

  办理“油改气”信息备案业务所需资料

  1、机动车查验表;

  2、机动车备案登记表(拓印车辆识别代号,车身喷字母CNG);

  3、改装企业改装合格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车用燃气装置压力表使用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5、CNG气瓶使用登记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6、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若有过户记录需复印登记证书转移登记栏);

  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单(有效期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