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去年大部城市空气质量下降 可吸入颗粒物为祸首
中新网兰州6月3日电 (记者 冯志军)甘肃官方3日发布《2014年甘肃省环境状况公报》披露,相比2013年,2014年甘肃14个地级市中除兰州、白银、张掖、酒泉、临夏、合作市污染综合指数有所下降,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外,其余8个城市污染综合指数有所上升,空气质量有所下降。
甘肃省政府新闻办3日召开2015全省环保日新闻发布会。甘肃省环保厅副厅长武德凯介绍,2014年甘肃14个市州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有8个,分别为天水、张掖、平凉、庆阳、定西、陇南、临夏、合作市,占57.1%;兰州、嘉峪关、金昌、白银、武威、酒泉市空气质量为三级。
武德凯说,去年列入国家“二氧化硫控制区”的4个城市二氧化硫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兰州、金昌、嘉峪关、白银、天水5市主要城市中,除兰州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2013年增加14天外,其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有所下降。
“经分析,可吸入颗粒物是影响我省城市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武德凯称,根据对甘肃2013至2014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值计算分析,2013年PM10年均浓度值为91微克/每立方米,2014年PM10年均浓度值为97微克/每立方米,2013至2014年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有所加重。
“甘肃大多数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差,植被覆盖率低、地表土壤裸露、降水量少、蒸发量大、春季风速大等因素造成了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本底浓度较高。”武德凯分析说。
武德凯在解释媒体提出“在二级标准城市增加的情况下,PM10浓度不降反升的原因”时说,环境空气质量新老标准中对数据有效性规定差异较大;人为选取有效数据,导致统计结果的不一致;部分市、州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维护、管理水平不高,监测数据不能真实反映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武德凯补充说,监测仪器设备技术不断更新完善,推进了监测结果更加准确;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使监测数据更加真实;现有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已不能满足相应规范要求,监测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城市整体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集中供热覆盖率低、锅炉除尘效率差、施工扬尘和城市二次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
武德凯表示,可吸入颗粒物污染呈现明显的季节性趋势,春季沙尘天气频发,造成部分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升高。2014年甘肃共发生沙尘天气37次,其中达到沙尘暴级别的沙尘天气7次,扬沙15次,浮尘6次,同比增加6次。(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