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预案规定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不及时将究责

13.07.2014  11:38

  原标题: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不及时将究责

   中国甘肃网7月13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首席记者 梁峡林 实习生 马逸群)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中不履行、不及时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应及时收集和掌握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包括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的情况,因塌方、山体滑坡、洪水等毁坏道路中断交通的情况,对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及交通诱导系统向社会公告。

  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省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抢救指导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故现场抢救、原因调查及善后工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报道、接受记者采访、提供新闻稿、授权新闻单位发布等形式发布信息。对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中不履行、不及时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