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实践应用 全面贯彻新法

16.01.2015  18:10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解决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对新法配套措施“不敢用、不会用、怕用错”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法行政。1月15日,甘肃省环境监察局召开全省环境监察工作座谈会,邀请6个市级、4个县级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环保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通知》;解读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监督企业公开信息等配套实施办法;讨论了全省关于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县两级汇报了落实省环境监察局下达环境监察建议书和约谈会议明确的整改进度。

与会人员围绕全省关于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集思广益,建言献策:一是要明确界定环境监察联队伍的执法主体地位;二是要解决环境监察车辆纳入执法执勤车辆序列问题;三是要对环境监察人员统一着装问题进行明确;四是要对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内容进行细化,明确环境监察人员执法经费标准。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监督企业公开信息等配套实施办法为全面贯彻新法明确了基础程序和依据,只有在具体工作中大胆用,才能解决“不会用”的问题,才能做到尽职免责。

会议要求,白银、金昌两市要充分借鉴兰州市对石化、冶金、火电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突击彻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的工作经验,加大对辖区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武威、成县要针对环境执法工作存在的薄弱问题,加大与公安的衔接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平凉、永靖要对政府下达停产决定拒不执行的企业启动按日计罚程序,必要时要移送司法机关;华池要集中整治石油企业地下水回注问题,应用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