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侦破特大粤澳偷渡团伙 身家过亿男偷渡险丧命

12.07.2015  12:44

    原标题:广东侦破特大粤澳偷渡团伙 身家过亿男偷渡险丧命

  偷渡客张某当时在船上被大浪抛起,头朝下撞在船上,头部受了重伤。

  偷渡客李某志左手大臂骨折和右大腿骨裂,另一名伤势较轻的女偷渡客杨某则大腿、手臂、腰部均有挫伤。

   广东边防部门跨省追逃成功侦破粤澳特大偷渡团伙

  经营家族生意身家过亿的张某,经常前往澳门赌博,因为通行证逾期未归被拉入出境黑名单,所以他交了5000元偷渡回珠海。然而,就因为此次冒险偷渡,28岁的他被“人蛇”集团的疯狂驾驶造成重伤昏迷。近日,随着潜逃21天的偷渡运送者尹某主动投案自首,广东边防部门历时半个多月、横跨4省追捕侦办的偷渡团伙案成功告破,8名幕后组织运送者、2名偷渡客全部落网。

  文、图/广州日报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周捷

  边防部门表示,由于高额利润的诱惑远远大于较低犯罪风险及成本的牵制,目前,偷渡团伙为求利益最大化、不顾“顾客”生命安全的事件屡屡发生,2014年9月9日凌晨,一艘搭载11名人员的偷渡快艇在珠海市横琴海域翻沉,其中9人一度下落不明。诸如偷渡船高速行驶,“蛇头”不顾偷渡客被甩落海继续航行,以及偷渡船因破旧漏水、半途沉没的事件都并非个别现象。2015年6月3日的这一起摩托艇偷渡事件,又一次反映了偷渡是多么危险的事情。

   蛇头”驾艇冲滩 男子重伤昏迷

  2015年6月3日凌晨2时,珠海边防支队船艇大队雷达观通站官兵驾艇例行巡逻,正当快艇巡航至港珠澳大桥附近海域时,发现一艘载有多名人员的无牌摩托艇形迹可疑。带队警官刘杜鹃回忆说,“我们怀疑对方正在从事偷渡活动,随即亮明身份,要求停船接受检查。”然而,嫌疑快艇却不顾警示,反而加速逃窜。

  在尾随追捕的过程中,该艇驾驶员为逃脱执法多次做出急拐、穿桥洞等危险动作,就在距离珠海银坑岸边200米处,执勤官兵为防止嫌疑艇“狗急跳墙”伤及艇上人员,随即停船中止追捕。但此时,快艇驾驶者却选择直接冲滩。

  几分钟后,边防官兵在涉案快艇上发现了已处于昏迷状态的张某,其头部有一条约14厘米长的伤口不断涌出鲜血,随即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据珠海中山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的王医生介绍,经过3个小时的抢救,张某最终逃过一劫,但是,被送出手术室的他却没有真正脱离危险,一度昏迷不醒。

  幸运的是,由于张某年轻、体质好,6月24日,经过长达21天的ICU重症监护,张某最终从病床上苏醒过来,但他因左脑部重创或导致右半身永久性瘫痪。

   6小时内缉捕 横跨4省追逃

  就在张某昏睡的21天时间里,导致其受伤的幕后团伙成员正被一个个抓捕归案。事发当天凌晨3时,珠海边防支队30余名官兵接令,兵分4路前往珠海市区多个地点侦查抓捕,通过所掌握的线索,准备缉拿偷渡团伙幕后成员。

  6月3日上午,经过6小时的伏击追捕,办案人员最终在珠海某酒店抓获罗某、薛某2名“蛇头”。与此同时,另一组办案人员在珠海唐家某饭店,成功将正在吃饭的顾某、陈某、谢某、闫某4名组织运送者抓捕归案。在对嫌疑人的突审和珠海市公安局的协助调查下,专案组成功获取其他多名在逃偷渡团伙成员和偷渡客线索,随即启动跨省追逃工作。

  6月5日至12日,专案组分赴贵州、吉林、安徽等地,分别将涉嫌偷渡的女子杨某、男子李某志抓获归案,并于6月17日和6月24日,成功将在逃偷渡运送者龚某和尹某分别规劝投案自首,至此8名幕后组织运送者及2名在逃偷渡人员最终被绳之于法。

   老板”诱导家庭困难者负责运送

  “其实,不仅偷渡人员是偷渡活动的受害者,就连偷渡团伙内部人员也如此。”办案人员透露,珠澳偷渡犯罪团伙内部组织呈金字塔形结构,人员任务分工极为严密。幕后老板为了尽量隐蔽自己的行踪及身份,往往会通过单线联系,远程遥控指挥处于最底层的偷渡运送者(开船、开车)进行偷渡活动,降低自己落网的风险,这给警方的取证带来极大困难。

  由于偷渡运送者暴露身份几率高,风险大,为了吸引这部分人群加入组织,幕后老板一般都会以“高额收入”、“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为幌子,诱导家庭困难者负责运送工作。

  据投案自首的龚某交代,他早年做生意积攒下近千万的资产,但由于嗜赌,不仅输掉全部家当,还欠下400余万元的高利贷。为了维持家庭生计,他经人介绍来到珠海从事运送偷渡客的工作,偷渡集团以“老乡”的名义向他承诺每月有近万元收入,其实两个月下来才拿到3000元。

  而像尹某、闫某等一样的底层运送者,则被告之“只做澳门偷渡客的生意不会被内地警方追究刑事责任”。在逃逸期间,尹某才明白“只要从事偷渡违法犯罪活动,必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罚”这个事实。他懊悔道,“本想给家庭带来收益,谁知被利益冲昏了头脑,我对不起家人”。

  据了解,目前珠澳偷渡团伙对每名偷渡客的收费均在3500元至25000元不等,然而这部分高额非法所得却几乎全被“金字塔”顶层所获取,而对于像龚某和尹某这样最底层的人来说,他们仅仅是承担风险的牟利“工具”,随时可以被“老板”舍弃。

  “究其根源,是现行法律法规对偷渡行为的惩治力度过低,偷渡集团违法成本过低。”边防部门分析,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与急于赴澳“淘金”的人员建立起更紧密的利益交换关系,一种“只需交钱就能免证过境”的偷渡违法形态便越演越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