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短斤少两

14.01.2016  13:45
   

近日,华亭县工商局城区分局成功调处了一起大米短斤少两引发的纠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600元。

消费者李先生在某粮油商行购买了25公斤定量包装的大米25袋,回家称量后发现,每袋大米的重量均少了3公斤,25袋大米共少75公斤。他找到店主要求赔偿,店主以短斤少两系厂家装袋所致,与其无关为由拒绝赔偿。

接到投诉后,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经查,李先生所诉属实。最终,粮油商行店主赔偿李先生600元,执法人员对该粮油店销售缺斤短两大米的行为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