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调整大病保险相关政策 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

09.02.2017  12:03

  原标题:取消慢特病报销上限 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

  省民政厅将积极协调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政策帮扶困难群体

  制图/许天野

  2月8日,记者从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该厅将积极协调省卫计委、省医改办,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政策,通过取消门诊慢特病大病保险报销上限、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等途径,给予城乡低保、特困对象等困难群体更多帮扶。同时,挖掘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增加服务供给。

   拟选3-5个县区开展第三方认定救助对象试点

  今年,省民政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提高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有关要求,持续推进全省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实现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积极协调省卫计委、省医改办,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政策,通过取消门诊慢特病大病保险报销上限、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等途径,给予城乡低保、特困对象等困难群体更多帮扶,努力缓解因病致贫返贫。

  积极推进“互联网+社会救助”行动,加快健全各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省民政厅拟在全省选择3-5个县区,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第三方认定救助对象试点,为全省推行积累经验。

   年内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200个

  养老服务方面,推进覆盖省级、所有市州和22个县市区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打造包括全省养老服务网站、养老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和服务中心、数据中心、管理中心、应用中心、支撑中心在内的“一网一系统五中心”,努力形成以“12349”服务热线、网站、手机APP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为载体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省民政厅将设立全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组建专业化团队运营管理,指导各地的平台建设和运营;资助纳入平台建设计划的市县进行场地改造,配备必要的健康监测设备和为老服务用品,按照每年40万元、20万元的标准分别给予运营补助。

  同时,重点支持老年人聚居的城市社区和大乡大镇、公路沿线、人口密集的农村社区建设养老设施,年内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200个。挖掘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整合利用闲置的医院、学校、厂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用房等资源,特别是要将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培训中心、疗养院等,经过一定程序整合改造为养老机构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建立保障制度提高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水平

  近年来,全省社会组织蓬勃发展、不断壮大,截至2016年底,全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已达到27554家。我省今年将继续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加大社会组织年检和执法监察力度,对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以及名存实亡的“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整治,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提高社会组织诚信度和公信力。

  儿童关爱保障方面,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健全信息管理、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制度机制,着力解决家庭监护责任不到位,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深入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努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切实摸清人员底数、加快建立保障制度,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努力提高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水平。(兰州晨报记者田玥 实习生李文静)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