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石有色差

21.08.2015  10:18
   

日前,兰州城关区工商局雁南工商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大理石台面有色差而引起的纠纷,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

费者姬先生在城关区一家石材店选中了一款大理石材,经计算,装修用料总价为3000余元。在工人安装好大理石台面后,姬先生发现这些石材与当时看的样品色差很大,他找到卖家要求更换,卖家以石材为天然形成存在色差为由,拒绝更换。

      接到投诉后,该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对样品和实物进行了比对,发现姬先生订制的大理石与样品属于同一等级,但存在较大色差。后经执法人员反复查证,原来是工人在施工中操作失误导致色差加大,最终商家赔付消费者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