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新《大气污染防治法》首场宣讲会在西峰区举办

08.01.2016  12:35

为深入宣传贯彻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切实增强环境法制意识,1月7日上午,庆阳市新《大气污染防治法》首场宣讲会在西峰区举办,这标志着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法集中宣传工作正式启动。

宣讲会由西峰区政府副区长王超主持,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宏伟就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了专题宣讲。区直各单位、乡镇(街道)、西峰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区直环保系统全体干部,城区各建筑工地、锅炉使用单位负责人共200多人现场聆听宣讲。

会上,马宏伟从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的背景与主要内容、新法修订的亮点和强化新法宣传贯彻、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等三方面,结合自己学习研究新法的心得体会和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全面、深入地解析了新法的内容,并重点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全面解读。会议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加强部门协作,严格落实新法各项规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普及了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知识,增强了干部群众的环保法制意识,为促进政府、企业主动适应新规定、新变化,进一步提高守法自觉性,具有很强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庆阳市环保局 刘亚芬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