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暨“陇原环保世纪行”记者团采访活动

13.08.2014  11:17

8月4日至11日,由省人大环资委、省环保厅组成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和“陇原环保世纪行”记者团一道,围绕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赴张掖、酒泉、嘉峪关3市,开展了为期8天的执法检查和现场采访。省环保厅董光国副厅长全程陪同并参加了此次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与媒体采访活动紧密结合,人大监督和舆论引导同时发力,共同聚焦当前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是我省环保工作的一次探索创新。活动采取了现场检查和采访、召开座谈会、市长媒体面对面等多种形式进行。

此次执法检查组和记者采访团就我省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基本情况和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行动》、《甘肃省2014年度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情况深入到市、县区进行了检查和采访。了解和掌握了各地在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防治、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沙尘暴及城市扬尘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通过采访报道,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13年以来,我省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省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树立了典型范本,总结了宝贵经验。董光国副厅长在检查采访活动中提出,全省各市(州)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省《实施意见》,明确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考核考核,全面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各级环保部门要借鉴兰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做法,积极开展污染源分析,结合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治污措施,做到有理、有力、有效。同时,董光国副厅长还希望被抽检市州要认真落实环保责任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府与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企业排污许可管理,推动企业环境标准化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实施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副主任武敬东在此次执法检查中对3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一是各地均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采取的措施有力,制定了工作计划和治理方案;二是下了决心,从源头上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环境准入,执行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较好;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实施了一批污染治理项目,污染减排和治理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好;四是各地把大气污染防治和调整产业机构、资源循环利用紧密结合,一个十分明显的特点是化石类能源消费比率下降,有效减少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五是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改善了区域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同时,武敬东副主任也提出了几点工作要求和建议,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新《环保法》,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目前在治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环保部门作为环境保护的主要职能部门,要突出重点,强化污染治理,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采取更有力的办法和措施,切实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更好的向前推进;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衔接,形成协调互动的监管机制;三是要强化后续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是监督落实好环评“三同时”制度,有效杜绝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减少审批程序,加强后续监管;四是要抓大不放心,在突出抓好大中型企业污染治理的同时,还应全面推进各小企业的污染防治,全面提升治污工作整体水平;五是要加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重点是提升县区级环保部门监测、监察能力,加强基层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环保工作基础。

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暨“陇原环保世纪行”记者采访团座谈见面会

省环保厅副厅长董光国参与并指导检查采访活动

检查组和记者团赴企业开展检查采访活动

检查采访张掖市土炕改造工程

董光国副厅长接受现场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