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大数据、云平台建设促进信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08.09.2015  16:55


甘政办发〔2015〕11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企业:

  《关于加快大数据、云平台建设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2015年8月7日省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大数据、云平台建设
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和云平台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和数据资源高效利用,带动和培育信息产业快速发展,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立足我省区位、资源等优势,坚持全面融合、深度应用、拓展提升的发展方向,围绕深入实施“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结合大数据全生命周期,以优势聚资源,以资源换市场,以市场促产业,完善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大数据产业加快发展,努力把甘肃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互联网的黄金通道,向中西亚、中东欧及蒙古的通信枢纽和区域信息汇集中心和大数据服务的输出地,带动信息产业做强做大,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信息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到2017年,当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争达到100亿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初步建成。城市宽带用户中20Mbps宽带接入能力覆盖率达到85%以上,农村地区普遍具备4Mbps宽带接入能力,新增4G基站23万座,累计基站总数达到7万座。到2020年,当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争达到135亿元,全省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量突破500万户,通信运营企业固定宽带接入能力超过800万户,4G基站达到43万座,累计基站总数达到9万座,城市宽带用户20Mbps宽带接入能力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普遍具备8Mbps宽带接入能力,全省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总量达到2T以上。

  ——云服务全面覆盖。到2017年,50%的市州全面建成三维数字社会管理服务平台,逐步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应用;统筹建设省级政务云平台,为各级政务部门开展跨地区、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支撑服务;全面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在制造、能源、交通、物流、民生、商贸等领域建成一批综合性云服务平台。到2020年,全省三维数字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建成并实现对接,公共云平台得到全面应用。

  ——数据中心布局优化。到2017年,兰州新区、白银、金昌等地云计算数据中心基本建成,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集团级数据中心及省广电网络公司云计算数据中心形成4300个机架托管能力。到2020年,甘肃成为区域信息汇集中心和输出地。

  ——信息产业支撑作用显现。通过服务模式创新,应用领域扩展,带动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形成一批技术进步快、经济效益好、增长速度高、产业关联度强的骨干企业,信息产业的先导性、支柱性和基础性作用初步显现。到2017年,全省信息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0亿元,2020年达到100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全省通信骨干网络扩容和网络通信保障能力提升,加快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省广电网络公司在兰州新区的数据中心等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快部署4G网络、网络带宽升级和区域性关键节点建设,开展“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群创建工作,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保证丝绸之路经济带通信畅通。(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中国电信甘肃分公司、中国移动甘肃分公司、中国联通甘肃分公司、中国铁塔甘肃分公司、省广电网络公司、兰州新区管委会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

   (二)深化云平台服务。 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政府及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支持和鼓励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企业基于大数据平台开发面向特定行业领域和用户群的大数据服务平台;支持数据采集、清洗、认证、计算、挖掘、平复、测试、安全等服务企业发展;支持建设大数据交换平台和数据资产交易市场,为大数据发展与应用提供数据资源,实现数据资源的商业价值。加快交通、安防、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云平台建设。支持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整合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的信息资源,形成全方位服务的公共平台。开发面向三农服务的云平台,助推精准扶贫。强化大数据、云平台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在教育、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推广低成本、高质量、广覆盖的云服务。加快推广应用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系统,丰富网上办事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网上办事覆盖率,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优质、多方式全方位的服务,提高基层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安监局、省旅游局、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省电子政务办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

   (三)推进软件产业快速发展。 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提供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服务外包、数字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包括跨境电子商务)、移动APP等增值应用和衍生服务的骨干企业;加快培育发展基于云平台数据支持、面向终端客户提供细分增值服务的中小微企业。引导企业开发应用软件,带动增值服务。引进国内外知名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企业,推进智能海量数据存储与管理系统、非结构化数据处理软件等的开发及产业化。(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农牧厅、省文化厅、省商务厅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

   (四)推进电子制造业快速发展。 积极实施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生产线升级改造、智能移动终端芯片一站式高性能封装等一批重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着力提升应用电子研发生产能力,重点支持汽车电子、机床电子、工业控制、金融电子、医疗电子、能源电子、交通电子等产品的研发、应用和产业化。围绕促进航空航天工业发展,积极研发航空航天机载电子设备及其相关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应用系统。以新一代信息网络建设和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为契机,发展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用新型通信信息电缆、数据传输综合光缆、4G移动通信网络配套电缆,支持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备等的研发和产业化。(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云服务采购力度。 将省级各部门硬件及基础软件等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逐步调整为购买云服务,引导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采用服务外包和政府采购的方式开展政务信息化建设。支持中小企业云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共性的云服务。各级政府要强化措施,带头购买大数据、云服务,引导和培育市场,带动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各市州政府,省电子政务办、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等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

   (二)强化财税支持。 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中央专项项目,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从2016年起,连续3年,整合资金,加大投入,采取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大数据产业及云平台建设。对大数据、云平台企业的税收可参照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关政策执行。对大数据、云平台、基站及传输等通信设备用电,执行大工业企业电价政策。(各市州政府,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省外大数据及关联企业总部迁至我省或在我省设立区域性总部的,依据吸纳就业和产业水平等情况,由所在市县政府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落户奖励。世界500强、国内电子百强企业以及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我省投资5亿元以上建立研发生产基地,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按规定计提各种专项资金后的土地出让收益市县留成部分,可按规定用途支持项目建设。(各市州政府,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省内高等院校开设大数据相关专业课程,培养新一代数据研究人员和工程师等高端人才。推动省内外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培养大数据技术研发、市场推广、服务咨询等应用型人才。支持省内有条件的大数据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推动大数据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与我省有关单位建立长效科技人才合作机制,建设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支持行业领军人才承担大数据重大科技项目,为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大数据企业高管人员、核心技术人才,在户籍、就医等方面享受优惠和便利,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在省内居住地辖区学校就读。(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公安厅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

   (五)做好宣传培训。 强化在新常态下利用新技术推动改革发展的意识,组织专家学者开展面向政府、行业、企业的大数据、云计算专题讲座和培训。广泛宣传大数据、云平台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及我省适合大数据发展的自然优势和丝绸之路节点优势,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认识,增强挖掘数据、收集和分析数据的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大数据、云平台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来甘投资。(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