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重大扶贫工程和帮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6.05.2018  15:47

  当前,我省脱贫攻坚正处在攻克最后堡垒的关键阶段。为做好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全省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省委、省政府日前决定,在攻坚期内,组织对全省重大扶贫工程建设和到村到户帮扶措施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从今年开始,我省将按照一项重点工作由一个单位实施监督的原则,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民主党派甘肃省委员会(民革甘肃省委员会、民盟甘肃省委员会、民建甘肃省委员会、民进甘肃省委员会、九三学社甘肃省委员会、农工民主党甘肃省委员会)、省委党校、甘肃社会主义学院、省政府参事室、甘肃行政学院、省社会科学院等有关机构和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财经大学6所高校,分别对产业扶贫和村集体经济、劳务输转、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安全饮水、兜底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交通扶贫、精准识别退出等涉及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的11项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帮扶工作、资金保障3项保障工作任务进行全面系统的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在统筹监督面上工作的同时,将聚焦“两州一县”和18个省列深度贫困县,以及40个深度贫困乡镇、3720个深度贫困村,瞄准特殊困难群体和突出难点问题,展开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市(州)、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是否存在政治担当不够、工作责任心不强、帮扶措施不落实、攻坚克难能力不足等问题。同时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和2020年脱贫时限,重点监督脱贫攻坚“五个一批”脱贫路径和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十大行动”的贯彻落实情况及保障任务完成情况;了解掌握政策设计、项目布局、资金安排聚焦到村到户和以“十到户”为重点的“一户一策”工作落实情况。并对照2017年中央扶贫考核评估反馈我省问题和我省自查发现问题的清单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指出问题,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同时,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监督单位每年到省直有关部门监督调研不少于2次,每季度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监督工作情况。监督工作主要通过实地调研、巡查暗访、访谈交流等方式进行。(记者洪文泉 薛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