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兰州市科技进步条例》落实情况

30.11.2016  17:03

  11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人大代表,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兰州市贯彻执行《兰州市科技进步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蒙自福带领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兰州米家山百合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爽口源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南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兰州市科技大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企业进行实地查看,现场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并询问了有关问题。

  实地查看结束后,兰州市科技局负责人详细介绍了今年《兰州市科技进步条例》落实情况,与会人大代表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检查组认为,各单位高度重视《兰州市科技进步条例》的贯彻实施,坚持依法推进科技进步工作,认识统一,措施到位,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得我市科技创新环境明显改善、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我市贯彻执行该条例情况是好的。同时检查组提出,我市在贯彻执行该条例中仍存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自主创新整体能力不足;事业单位缺乏激励机制造成的人才流失,以及缺乏资源共享的公共实验室、科技孵化园等主要问题。针对检查中所反映出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蒙自福表示,科技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准确把握新时期科技工作的新方向,在新产业上寻求突破,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更好地促进科技进步。要宣传和解读好《兰州市科技进步条例》;要开发利用好兰州科研院所资源,提升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落地;要大力推动产学研的有机结合;要加大对科技事业的支持力度和科技普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