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意见为人大代表“建家”
14.07.2014 14:29
本文来源: 中国甘肃网
中国甘肃网7月14日讯 据平凉日报报道(马瑛 张睿)近期,市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创建“人大代表之家”的安排意见》,安排部署全市创建“人大代表之家”工作。
《意见》要求,在所有乡镇和街道至少各建成一个“人大代表之家”,有条件的还可在中心村社、社区再建一些“家”的分站。建“家”要坚持“节俭、实用、高效”原则,切实达到“五有”标准:一是有场所。要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活动场所可与党员活动室、档案室等一室多用。二是有牌子。要在醒目位置悬挂由各县区统一指导制作的“人大代表之家”标牌。要设立代表公示栏,公示本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方便选民联系和监督。三是有制度。要建立《人大代表学习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等5项基本制度宣传牌,并布置上墙。四是有计划。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订年度代表活动的详细计划,并且分季度、分月组织实施。每年至少组织代表开展4次活动,代表轮流每季度至少在“家”内接待一次选民。五是有记载。要建立《会议记录本》、《代表小组活动记录本》、《联系接待选民登记簿》、《代表述职登记簿》、《征求意见建议登记簿》“两本三簿”,对“家”内考勤、活动方式方法、接待选民、为群众办实事、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等内容如实详细记录,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意见》明确,“人大代表之家”是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开展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有效平台。“家”建成后,重点要以代表小组形式,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视察调研、接待联系选民、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向选民述职等活动,充分发挥“家”的作用。县、乡人大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建设标准,全面指导在“家”内开展活动,确保建设质量。
本文来源: 中国甘肃网
14.07.2014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