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别再在西部建高速公路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赵坚:不要再在西部建高速公路越建越亏损
中国兰州网3月19日消息 去年底,交通运输部发布了《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公布了全国收费公路的里程规模、建设投资以及收支情况。2010年到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总里程由15.49万公里增加到15.65万公里,净增0.16万公里,增长1.0%。
然而,在收费公路里程不断攀升的同时,收费公路的盈利状况却让人们堪忧。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整体亏损661亿元,这已经是自2011年以来我国收费公路连续第三年出现亏损,2011年该值为亏损323亿元、2012年该值为亏损566亿元。
有人士不禁质疑:高速公路年年收费,为何还年年陷入亏损?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赵坚指出,目前收费公路,主要是高速公路建设的难度越来越大,而且规划主要是在中西部地区,这些地区人流、车流较少,收费满足不了建设的支持。“建议国家不要再在西部地区规划高速公路,越建越亏损,希望国家多规划一些普通公路”。
亏损的“收费公路”
“我国收费公路亏损的原因:第一是高速公路越建越多,其二靠贷款修路”。赵坚认为,目前经济发达地区的公路网建设已经相对完善,因此目前在建设过程中和规划中的高速公路大多数位于中西部地区,“这些地区不应该再建设高速公路,否则越建设越亏损”。
但基础设计建设和当地的经济挂钩,政府为了提升经济,修路是一个办法。“银行仅给收费公路建设贷款,而政府的资本金很少,因此,政府不得不投资高速公路”。赵坚介绍。
从公布的数据可以看出,在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中,资本金投入16876亿元,债务性资金投入37556亿元,分别占累计建设投资总额的31%和69%。“这意味着建设收费公路主要是靠借钱,而借钱的主要途径是通过银行借款”。
在累计债务性资金投入中,银行贷款35160亿元,其它债务资金投入2395亿元,分别占累计债务性资金投入的93.6%和6.4%。
“银行贷款相比较其他融资渠道,融资成本并不低”。一位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
据交通部公布的数据,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支出总额为4313亿元。其中,还本付息支出3147亿元,养护经费支出390亿元,运营管理支出457亿元,税费支出214亿元,其他费用支出104亿元,分别占收费公路支出总额的73.0%、9.0%、10.6%、5.0%和2.4%。
交通部介绍,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还本付息支出占当年车辆通行费收入的86.2%。其中,偿还债务利息1707亿元,偿还债务本金1440亿元,分别占还本付息支出的54.2%和45.8%。相当于每收取10元的通行费,就有8.62元用于偿还债务本息。其中,4.67元用于偿还债务利息,3.95元用于偿还债务本金。
此外,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主体已经转向中西部地区,相比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桥梁隧道比不断增大,建设难度也较高,加之征地拆迁费用、原材料和人工成本快速上涨,公路建设成本大幅增加。2011年全国新通车高速公路的平均造价为5067万元/公里,2012年和2013年分别上升为6543万元/公里和9082万元/公里,比2011年分别增长了29.1%和79.2%。
“目前高速公路建设的资金来源非常单一,主要是靠贷款,但中西部地区的车流量并不大,使得收费跟不上来,还款时间越来越长,两者形成恶性循环,导致亏损的额度越来越大”。赵坚表示。
不断上涨的运营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外界认为中西部地区高速公路建设处于越建设越亏损的状态,但从各省市发布的数据来看,亏损不仅仅是中西部省市的情况,东部地区也会出现亏损局面。
在交通部网站上,15家省、直辖市也公布了2013年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在已经公布数据的省市直辖市中,仅安徽省以整体盈余20.82亿元居首位;江苏省盈余0.56亿元居第二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收支平衡居第三;此外,其他省市直辖市都处于亏损状态,其中山西、河南、河北三省分别亏损78亿元、42.5亿元、30.631亿元。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2013年收费公路亏损达7.2亿元。
“目前的情况是,不仅仅是中西部地区出现亏损,东部地区也会出现亏损,这和高速公路本身的运营也有关系”。上述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
除了支付大额的还本付息之外,收费公路的支出还包括养护经费、运营管理费用。其中,用户费用是指公路日常小修保养和大中修工程的费用。运营管理支出是指公路管理和收费业务的费用支出,包括信息工程费、收费设施设备维护费、人员工资保险、上缴社会统筹、车辆修理燃料费、通讯服务费、水电燃气费、取暖费、票据印刷费、培训费、事故清障费。
在15个省直、辖市公布的数据中,有9个省、直辖市的运营管理费用超过养护费用,其中河南省的运营管理费用达到28.1亿元,是其当年养护经费12.83亿元的超2倍。
“这和收费公路公司的人员管理成本不断上涨也有关系。在有些地区,高速公路人员超编一直是难以解决的问题”。上述分析人士向记者介绍。(见习记者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