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回应聘林治波为新闻学院院长相关质疑
新京报讯 (记者赵力) 近日,人民日报社甘肃分社社长林治波被任命为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的消息成为网络热点。新京报记者从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处证实,林治波兼任兰大新闻学院院长,其背景与共建有关。
7月10日,新京报记者联系到林治波本人,对于受聘兰大新闻学院院长一事,他表示目前不方便讲,正要上飞机,最近都不合适接受采访,暂不能回答所有的问题。
随后记者联系到与林治波在同一个文件上受聘的兰大新闻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王骝,他确认了兰州大学对林治波聘用的消息,并表示林治波为兼职院长,其仍然担任人民日报社甘肃分社社长。
人民日报记者报道集的甘肃分社页面也显示,林治波仍为分社社长,其最近一篇报道发表于今年5月19日。
王骝介绍,兰大对于林治波的聘任类似于社会公开招聘,属于一种引进人才的方式,“林社长兼任我们院长,是基于2013年12月中宣部、教育部在复旦大学召开会议总结推广部校共建新闻学院的背景。”
“这是兰大与甘肃省委宣传部沟通之后所作出的决定。”王骝说,目前双方共建协议的签约正在筹备中。
目前,学院官网仍显示为前任院长张民华,王骝解释,正常的程序是学校相关领导和组织部门会组织一个宣布和任命仪式,学校的文件虽然已经发了,但最近在期末考试,所以还没有来得及宣布,但应该很快就要进行,届时网页也会更新。
“林社长目前还没有来上班,”王骝说,在宣布后,林治波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一系列事情都会规范化,但肯定不会是全日制的坐班,“毕竟他在那边(甘肃分社)也还担任着非常重要的岗位。”
对于有网友质疑任命林治波为院长是否做过公示的问题,王骝解释,一般只有晋升、提拔干部的时候才会公示,如果是平调或者干部交流的一般不需要公示。“林社长按国家干部管理体制是一个正厅级干部,而新闻学院院长如果对等过来则是处级干部,这个角度讲,他还降级了。”
对于网上对于此事的议论,王骝表示,在中国现在比较开放的舆论环境下,有不同的看法是很正常的,但也有些对于兰大、兰大新闻学攻击性的语言,这是不合适的。“他还没有来履职,大家就来贴上这么一个标签,我觉得这种言论是不负责任的。”
王骝称自己和林治波已经有所接触,“对于院长这个职务他感觉这是一份荣誉,也是一份责任,态度非常积极。”
编辑:刘海强
(原标题:兰大新闻学院:聘林治波为院长与“部校共建”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