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何尝不想去火星上跳广场舞
绍兴越城区山山苑小区里,5个在楼房通道上跳广场舞的大妈,突然遭人泼机油。该小区是一个安置房老小区,住的大多是老年人,小区里没什么大的场地。(6月30日《钱江晚报》)
真没想到一项健身娱乐活动能激起如此大的人民“内部矛盾”。近年来,喜欢、加入广场舞的人越来越多,与此同时,讨厌、抵制广场舞的人也与日俱增,矛盾愈发激化。随着“莱克星顿”的一声枪响,对抗由暗转明,泼粪、放藏獒、对空鸣枪,再到如今泼机油,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泄愤、恐吓,照这种节奏发展下去,兵戎相见未可知。
反感广场舞的原因多集中在噪声污染,这与广场舞的时间和地点选择不无关系,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做了正确的事情,好事也变成坏事。距离居民楼过近,持续时间过长,音量过大,三驾马车并驾齐驱,不是所有人都能扛得住,可想而知,建立在一部分人痛苦上的快乐终究是无法长久的。
解决这种对立,关键在处理好时间和地点的关系,比如说,远离居民楼,到公园、江河边的露天场地跳舞;掌握好时间,下午早点开始晚上早点收场。我们看到许多广场舞爱好者也探索出许多新的方式,像戴耳机跳舞,虽然不爽,但终归双方都退一步海阔天空。然而,理性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问题解决起来却没有认为的这么简单,大家都明白和谐相处的道理,退让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
一种是没逼到份上不会退,广场舞队伍庞大,形成已久,说是一种组织也不为过,但对抗广场舞的往往是某些忍不下去的住户,个体对团体占不到便宜,蚍蜉撼不动大树。另外,即便广场舞扰民已经违反了相关条例规定,对这种群体性的活动,在执法处罚上难度非常大,通过合法渠道解决这一矛盾变得不现实。执法部门不管,普通住户管不了,局面就这么僵着。
另一种是想退却无路可退,城市的公共资源是有限的,不是所有的居民都占有地理优势,即便想去公园、大广场跳,距离也是道很难逾越的槛,对于大妈来讲,既然楼下就有空地,那么何乐而不为。即使条件允许,能去公园跳舞,也不能自由展开拳脚,公共空间是有限的,谁都想分一杯羹,安康市汉江公园上演的广场舞大妈同烧烤摊主“地盘抢夺战”就是例子。有网友吐槽希望大妈去火星跳广场舞,如果火星能够提供场所,大妈求之不得。
解决广场舞扰民问题,太多人支招,比如依靠双方自律、相互尊重理解、执法机关介入、提供更多休闲娱乐方式等,事实证明,在公共空间稀缺面前,一切都是苍白无力的。我们的城市规划设计过于注重宏观感受,公共空间缺少人性化设计,楼越建越高,路越修越宽,却没有一个让大妈无拘无束跳舞的地方。大家都抢着去挤占少得可怜的公共空间,不去管这个地方设计初衷是什么,广场舞如此,乱停车也是如此。在这种你争我抢,私密空间受侵犯,生活质量被削弱的压抑环境下,泼粪鸣枪便不难理解。什么样的城市才能让生活更美好,笔者不知道,但肯定不是一个跳舞的人战战兢兢,不跳舞的人咬牙切齿的城市。
文/郑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