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举行“3•15”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16.03.2016  11:32
   

安全、健康、文明、和谐、公正、法治、诚信……3月15日,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兰州市区两级工商局、消协,在省城东方红广场设立主会场,举办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开展法律咨询、受理投诉举报、发放宣传材料、讲解假冒伪劣商品识别知识,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参与。这也是全省一年当中最集中、最活跃的一次消费维权“盛宴”。

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承录,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其寿,兰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周万山出席现场活动。郭承录一行还亲切慰问工商工作人员,询问假冒伪劣商品辨别技巧,向消费者了解投诉情况,接受媒体集中采访,并观看了省消协2015年工作展板。

当天的活动现场人头攒动,工商、消协人员向群众发放消费维权宣传材料,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设立宣传咨询台和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耐心细致地为消费者讲解识假辨假知识。有的消费者拿着自己购买的商品进行现场投诉,还有的消费者在向工商人员、消协人员咨询遭遇的消费问题。为了让消费者的投诉能尽快得以解决,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解答着消费者的各种问题,详细登记受理投诉,对当场能办理的及时办,对不能马上办的限期办结,确保事事有答复,件件有交待,使消费者满意。

据统计,当天工商部门在主会场设立咨询投诉受理台12个,设置宣传展板20块,共发放15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待消费者咨询建议700余人次,受理投诉37件。消费者投诉涉及房屋买卖和装修纠纷8件,商品质量问题8件,通信行业收费问题4件,车辆销售和质量问题4件,以及保健品、物业管理、预付款消费、网络购物各2件,其它类5件。

      当天,我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工商部门、消协结合实际情况,在学校、商场、社区、乡镇集市等地广泛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同步开展活动,努力营造和谐良好的消费环境,共同掀起了“3·15”这一消费者节日的宣传服务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