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打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平台 兰州市大力推进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

14.12.2016  12:07

  

  

  下午4时20分,放学铃声响了。五年级的学生王敏没有急着回家,她收拾了书包,急不可耐地向舞蹈教室跑去。休息一会后,她和同学们开始学习舞蹈。与王敏一样,喜欢剪纸的同学去了剪纸课外活动室,喜欢音乐的去了电子琴教室……这是榆中县定远镇定远小学乡村学校少年宫每天放学后的一幕。而这些,只是兰州市孩子们在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快乐成长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兰州市按照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的部署要求,着眼于破解未成年人活动阵地不足的问题,解决未成年人放学后和节假日期间“失管失教”问题,采取项目支持、政府投入、社会捐助、学校自筹等方式,推进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条件。目前,全市自建145所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其中52所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实现了全市乡镇和中心校全覆盖。

  兰州市坚持把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和完善体制机制,确保了工作的常态化,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文明办牵头、教育部门实施、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兰州市将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情况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核标准和文明城市测评,纳入学校德育教育的评估体系。制定下发《兰州市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考核细则》,按照规划建设、组织管理、经费落实、活动开展、师资队伍、服务范围、运行效果等7类评估项目和39条内容及标准,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法,对建设项目进行量化考核。对少年宫建设和运行情况,定期开展专项督察活动,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从2010年开始,兰州市将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和运行经费列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市财政为每所乡村学校少年宫投入6万元、社区学校少年宫投入10万元建设经费,各县区配套投入2万元到5万元建设经费。建成后,市上每年为每所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按考核结果投入1到2万元运转经费,各县区配套投入2万元运转经费,为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和运转提供了保障。同时,兰州市采取冠名、挂牌等形式吸引社会捐助,引导公益基金、慈善组织等参与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城关区坚持“一保运转,二保建设,三保特色”和“扶优、扶强”的原则,每年列支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的正常教学、业务管理及精品特色项目支持,并采取争取财政资金投入与吸纳社会资金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对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活动场地、活动设备进行修缮、改造整合;七里河区、安宁区采取“政府拨一点、学校垫一点、共建单位帮一点、社会力量助一点”的举措,推进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

  截至目前,包括中央专项资金在内,我市各级各类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已累计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

  兰州市把加强制度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少年宫建设主要抓手,保证了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的有效运转。全市各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主任由所在学校校长担任,副主任则由副校长或教导主任、所在街道分管领导、公安派出所所长担任,专业老师担任辅导员。这其中,各少年宫学校从本校和本学区教师中选聘有特长、有资质的老师担任少年宫辅导员,做到每个活动项目都有一名辅导员负责。还采用“三联”的方式,与学校家委会联手,发动家长志愿者参与;与高校联手,吸纳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大学生参与;与社区(村镇)联手,邀请有艺术特长的能人、民间艺人担任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辅导员。目前,全市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已配备及招募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民间艺术等各类教师1500余名,社会志愿者300多名。

  经过多年建设和投入,兰州市乡村(社区)少年宫建设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尤其是在发挥“三地”作用强化育人功能方面,很多学校从未成年人的特点和兴趣出发,精心设计活动内容,积极创新活动方式,寓教于乐,引导全市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阵地”作用得以发挥,强化思想道德建设功能。各学校少年宫普遍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助人为乐、爱心奉献”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在家庭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爱心。

  “园地”作用得以发挥,强化才艺培养功能。各学校少年宫开展声乐、舞蹈、书画、球类、棋类等文体培训以及剪纸、泥塑、编织等才艺培训活动,让孩子们既掌握了一技之长,又传承了优秀民族文化。

  “基地”作用得以发挥,强化科技实践功能。各学校少年宫组织开展道德宣传、礼仪推广、安全教育、志愿服务、文明城市创建宣传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走出校门、融入社会、感受乐趣、培养能力。(作者侯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