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力推行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1.12.2015  16:35

为提高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诚信发展环境和消费环境,金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监管档案管理机制。坚持“一企一档”,不断充实和完成每户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内容,为开展诚信评定工作打好基础。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内容报告申请发证材料、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许可情况等食品生产企业基础信息档案和日常巡查、回访、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监管痕迹的监管档案。

二是大力营造诚信氛围。结合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督促和指导企业继续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诚信自律意识,通过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按照要求规范台账和企业档案,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过票、进销货台账制度,建立健全产品档案和企业档案,建立出厂产品留样室,落实出厂产品留样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情况报告制度等措施,使企业真正担负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必须配备质量受权人,全面负责企业食品质量管理。

四是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工作。根据食品品种风险、企业生产管理状况、食品安全状况,以及企业信用记录等信息,划分风险等级,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状况外置化,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全面收集食品生产企业日常检查、立案查处、监督抽检等相关数据,多方采集企业信用信息,保证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同时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状况外置化,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正门口显著位置悬挂企业名称招牌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公示栏”,公示栏统一公示了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食品生产企业明令禁止的行为、负面清单、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网格监管员基本信息、食品安全状况公示牌、本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公示等内容。

五是强化失信惩戒和制约机制。在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和示范作用的同时,对不按照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生产、影响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失信企业信息记录与“黑名单”制度挂钩,使失信者受到行政处罚和社会谴责的双重惩戒。(金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