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商局发布消费维权10大典型案例
原标题:省工商局发布消费维权10大典型案例
快递丢失赔偿难等案例入选
中国甘肃网3月16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张云)近日,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以供消费者借鉴,其中涉及未成年人买手机、重复刷卡多消费、娱乐会所存酒拒退等消费者关心的热点维权案件入围。
案例1
未成年人买手机 商家全额退款
2016年2月12日,武威市陈女士投诉称,她12岁孩子到手机店买了一款手机。当她发现后,带着孩子到手机店要求退货,多次找到手机店协商无果。经执法人员调解,商家已为消费者退还手机全款。
案例2
重复刷卡多消费工商帮助得退款
2016年5月2日,消费者张女士反映称在兰州市城关区某家具城购买沙发结账刷卡时,收银员称机器故障要求消费者重复刷卡,最终刷卡两次,产生了两次扣费,要求退还多刷卡的费用6000元,商家推托一直不予解决。
兰州市城关区工商局雁南工商所工作人员调查后认定消费者张女士投诉的情况属实,证据确凿,经调解,商家已为消费者退款6000元。
案例3
货物不慎丢失快递公司照价赔偿
2016年5月17日,消费者康先生投诉称2016年3月11日花25元托运费,通过白银市平川区某快递公司托运了35盒口服液至临夏,但货物迟迟没有到达,多次催促快递公司尽快将货物送达,但快递公司以各种借口推托。白银市平川区工商局电力路工商所组织人员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后得知,快递公司将消费者康先生的货物在兰州丢失。
经工商所执法人员多次调解,快递公司同意照价赔偿消费者损失共计840元。
案例4
存酒超期娱乐会所无权“没收”
2016年6月14日,消费者安先生在酒泉市某KTV消费后,将未打开的16瓶啤酒暂存在该KTV。7月5日消费者凭存酒卡到该处取酒时,被告知15天内未消费,暂存啤酒归KTV所有,拒绝取酒。
经酒泉市肃州区工商局东城工商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16瓶啤酒,消费者安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5
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获赔并处罚款
2016年6月5日,消费者刘女士投诉,称其在兰州市七里河区某专卖店购买瓷砖,收到瓷砖后发现尺寸规格与订购规格不符,要求退货却遭到拒绝。
经兰州市七里河区工商局建兰路工商所调解,商家为消费者赔偿10000元,并对当事人处以10000元的罚款。
案例6
住酒店意外受伤消费者投诉获赔
消费者洪女士称于2016年3月29日在兰州城关区某快捷酒店入住,穿房间内提供的一次性拖鞋洗澡滑倒受伤。就医后产生了500余元医疗费用,与酒店协商要求承担医疗费时遭到拒绝。
兰州市城关区工商局拱星墩副食品综合市场工商所执法人员认为商家应对此事负责,通过调解,最终商家全额赔偿医疗费用520元。
案例7
地暖设备漏水商家承担全部损失
2016年1月29日,武威市消费者闫女士购买商品房,在装修完刚入住不久发生地暖爆裂,导致家中木地板被泡损坏、墙皮鼓包开裂,损失惨重。
经过武威市凉州区工商局南城工商所的调解,最终商家同意承担闫女士的全部损失4.2万元。
案例8
就餐被烫伤餐厅要担责
2016年10月5日,平凉市消费者李先生反映,他于2016年10月2日在某餐厅就餐时被酒精炉烫伤,事发后消费者随即前往医院治疗,出院要求餐厅支付医疗费用和在此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商家拒绝。
经平凉市崆峒区工商局西街工商所执法人员调解,最终商家同意接受消费者的相关赔偿费要求,商家通过银行为李先生支付赔偿费用3000元。
案例9
美容过敏商家退还预付余额
2016年7月17日,消费者王某在陇南市武都区某美容院接受美容服务,并按经营者要求预缴了2.37万元的“理疗费”。在接受该店美容服务一段时间后,发现自己皮肤出现过敏现象,并将这种情况向经营者反馈,要求其终止服务并退还预付款,美容院拒不退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陇南市武都区工商局城关工商所执法人员对此展开调查了解,发现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经营者扣除消费者在该美容院合理有偿服务费合计0.57万元,退还消费者剩余美容预付款1.8万元,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8万元。
案例10
租车违章引纠纷工商介入护权益
消费者张先生2015年6月在兰州中川机场附近某租车公司租赁一辆车,根据书面协议,还车后30日如未查到违章,退还消费者2000元违章押金,但还车后时隔八个月商家称消费者有违章,并要求消费者在四天内处理否则每天扣除200元押金,多次与商家协商未果。
经兰州市新区工商局中川工商所调解,租赁公司为消费者张先生支付违章罚款200元,商家退还消费者违章押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