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加强差旅费管理

04.01.2016  02:33

    2016年1月1日起,省级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将有所调整,昨日,记者自省财政厅获悉,省内差旅一类住宿费标准中,其他人员标准调整为350元/人·天,省级、厅局级住宿费标准及二类、三类住宿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详见12月30日《兰州日报》第二版《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有新标准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差旅住宿费的新标准使公务员出差时的“吃住行”全都重新划定了红线,标准也越来越细。作为国家公务员,应当建立统一的差旅费标准,只有标准统一,才便于监督考核,也才能避免某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搞特殊化。整治“四风”之后,各项报销日渐严格、规范。在“明码标价”的差旅费面前,只要官员专款专用、厉行节俭,“报销难”的情况也会逐渐消失。

    最值得期待的是,有了新标准,监督方的行动也就有了一把可量的尺子。党风廉政建设的推行中,伴随着群众期盼更加公开透明机制的诉求。确保公费重要组成部分的公务员差旅费,其每一分钱都花得明白、花得值得,才是群众乐意看到的。差旅费的提高与否不足多论,费用是否分摊在公共事业上、公务员是否高速高效履职才是群众关注新标准的关键所在。

    每项新标准、新制度的推行,都需要更加公开透明的机制同行,要确保差旅费用的每一笔账、每一分钱都花得明白、花得值得。为此,要严格审批差旅住宿费,从制度上杜绝“差旅住宿费”上的腐败;要做好财务公开,将差旅等费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避免出现公款私用、暗箱操作的情况。如此,才能让此次差旅住宿费的调整更加顺遂民意。除了要有更严的标准和执行,还要从思想上培养公务人员的勤俭节约意识。公费取自于纳税人,每一名公务员都应该在思想上时刻保持清醒,坚决不越红线,才能引来群众的叫好声。此外,管理好差旅费,还要不断建立健全报账制度、会计制度、审计制度,以此来抑制违规操作、非法套利的空间;对内强化体制约束,对外多遵循公平的市场逻辑,多管齐下,才能实现差旅费管理的规范化和效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