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方式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技术创新驱动基金主要用于四个方面:
◆兰白科技贷款增信基金4亿元
◆科技投资基金7亿元
◆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6亿元
◆科技孵化器专项基金3亿元
【本报讯】7月29日,《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申报指南》正式发布。该《指南》详细介绍了技术创新驱动基金如何使用、管理和申报。
根据《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使用办法》规定,技术创新驱动基金主要用于四个方面:兰白科技贷款增信基金4亿元、科技投资基金7亿元、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6亿元、科技孵化器专项基金3亿元。通过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采取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帮助企业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及孵化器建设投资、奖励和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兰白试验区及省内各类科技型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
据了解,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中,将出资7亿元设立科技投资基金,吸引省内外投资机构共同发起成立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投资基金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良性滚动发展,基金本身不开展直接投资,而是通过参股设立子基金投资科技型企业,并监督规范子基金的投资运作,该基金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最高不超过子基金总额的30%,且始终不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出资人。基金按照1:4的放大效应,吸引社会资金,60%必须投向兰白试验区内“3510”工程企业,40%可投向省内辐射区。
4亿元的兰白科技贷款增信基金将重点用于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科技贷款融资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其中3亿元为风险补偿金(风险池),1亿元为风险补偿准备金。
出资6亿元的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用来扶持试验区企业创新创业,进一步优化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创新创业环境,推动试验区产业资本化。该基金60%用于兰白试验区,40%用于省内辐射区。按照“让利于民”和“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则,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首先将收益的20%奖励给管理团队,其次在确保财政资金本金不损失的前提下,财政资金所属收益全部让利,按照5:5的比例分别让渡给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和社会出资人,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组建子基金的积极性,激励投资管理机构做好基金管理工作。
出资3亿元的科技孵化器专项基金用来支持主要通过参股投资、奖励和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兰白试验区内各类孵化器的建设和运营。基金实行总额控制,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用于基金滚动发展。用于参股投资的规模不超过基金总额的50%,主要通过股权投入方式,支持试验区及省内辐射区科技孵化器建设。用于奖励、后补助的不超过基金总额的50%。 记者孙理